癌指數檢查的迷思(上) |
在我的門診或演講中常被問到其中一個問題就是「我的癌指數升高怎麼辦 ? 」不論是有無罹患癌病,大多數民眾或病患總是害怕癌指數升高,到底大家常聽到的「癌指數」代表什麼意義呢?由於篇輻關係本文將分成兩篇為讀者釋疑,首先,我將從癌指數的定義說起,接著分別針對尚未罹癌的大眾及已罹癌的癌患其癌指數高低所代表的意義做重點說明。 什麼是「癌指數」? 一般口語中的「癌指數」指的是「血清腫瘤標記」。但腫瘤標記只出現在血液嗎?腫瘤標記只有癌細胞才會分泌嗎?實則不然,腫瘤「標記」(也有稱標誌、標幟、標志物或指數,英文:tumor marker) 主要是體內細胞因發炎、異常分裂增生或癌變後,而分泌一些特定的物質如蛋白質、多醣體等,並進入人體的血液、尿液及身體組織中,因此在血液、尿液或特定組織皆可找到腫瘤標記,廣義的腫瘤標記有七大類(表1) ,但畢竟經由抽血檢驗乃最方便的途徑,因此一般人說的腫瘤標記大都指的是血清腫瘤標記或癌指數,而本文也只針對血清癌指數做討論,(表2)為常見的血清癌指數與相關可能的癌病。 「目前並沒有理想的癌指數」,這句話多少令人沮喪但卻是事實,因為要達到理想的癌指數的標準就應該同時具有高敏感性及高特定性這兩個標準。「高敏感性」是指當癌細胞數量很少或腫瘤很小時,就連內視鏡、超音波檢查、電腦斷層掃描、磁振照影或正子斷層等影像檢查都看不到時,癌指數早已上升引起注意,換句話說,當癌腫被上述影像檢查發現時,癌指數早在此數個月、甚至數年前就已升高,則代表此癌指數相當敏感。至於「特定性」則可從器官特定性與惡性特定性兩方面探討,例如:理想的肝癌指數上升時,只表示特定由「肝臟」病變而引起指數升高,其他器官的腫瘤並不會造成指數上升(此為器官的特定性),而且只限於肝癌病人均會上升,肝臟的其他非惡性疾病(如肝炎、肝硬化等)並不會上升(此為惡性特定性)。 敏感度高的癌指數可以作為早期癌病診斷、篩檢、療效及預後評估,也可做為早期偵測復發的參考, 而特定性高的指數則可以協助診斷。可惜如此「理想的」血清癌指數目前並不存在。謹列舉下列三種常見癌指數並說明如下: 一、癌胚抗原(carcinoembryonic antigen,CEA ) CEA指數升高是眾多癌指數異常中最常被詢問的,主要是因為CEA雖然是是大腸癌最常用的腫瘤指數,但CEA並不是大腸癌的專利,體內正常粘膜細胞發生病變或產生腺癌都可能引起CEA過度表現,特別是肺腺癌、乳癌、子宮頸腺癌、卵巢癌、攝護腺癌、卵巢癌、胃癌或胰臟癌等其他惡性腫瘤也會發生CEA的指數升高。 此外,CEA也不是癌病的專利,非惡性疾病如老菸槍、慢性氣管炎、消化潰瘍、胰腺炎、甲狀腺功能低下、憩室炎、肝膿瘍、阻塞性黃疸及酒精性肝硬化等,CEA均可能上升。筆者一位同事的父親菸齡四十年,每天至少1包菸,平日身體硬朗少就診看病,今年在住家附近的診所抽血驗尿,包涵自費檢驗多項癌指數,結果發現CEA升高至20ng/ml (抽菸者參考值在5ng/ml以下),他被告知要留意大腸癌或肺腺癌的可能,因此非常恐慌,後來在筆者醫院陸續接受肺部X光及低劑量胸部電腦斷層檢查、胃鏡、大腸鏡及腹部超音波等皆未發現任何腫瘤,經勸服戒菸半年後其CEA值也逐漸下降至正常,心中疑惑也得以解除,原來下呼吸道細胞長期受菸害刺激發炎後也會釋放CEA,我同事的父親從此再也不吸菸了。 由於許多良性及惡性病因都有可能使CEA升高,且正常的CEA值也不代表體內無相關癌病,有近半數的相關癌症病人,其CEA值仍可能在正常,因此 CEA的敏感性及特異常不佳,並不適合做為篩檢早期癌之用。 對於大腸癌而言,CEA的敏感度隨著大腸癌分期而增加,50%有淋巴結侵犯的者或75%有遠處轉移的大腊癌患者CEA值會升高。CEA高於100ng/mL以上的患者腫瘤通常已發生轉移,因此,CEA比較適合作為手術後偵測復發的參考,例如:第二或第三期大腸癌病患,手術後每3至6個月抽血檢測CEA,約可偵測60%左右的大腸癌復發,但仍須留意有近四成已發生復發的大腸癌患者其CEA值仍然正常。臨床上也會見到大腸癌患者已發生多發性的肝臟或肺部轉移,但CEA值依舊為正常。總之,CEA與胸腔或腹腔內許多癌病或非惡性疾病有關,但受限於其不夠高的敏感度及特異性,因此不是一個「理想的」指數。 二、甲型胎兒蛋白(alpha-fetoprotein,AFP) 被視為肝細胞癌的指數,但也不理想。AFP在胎兒時期製造,出生後血中濃度會快速下降(成年人小於20ng/mL),當罹患肝癌、卵巢或睪丸的生殖細胞瘤、甚至有些特殊胃癌,AFP均可能升高;此外,AFP在許多非惡性疾病如肝硬化、急性肝炎、慢性活動性肝炎,或懷孕(尤其是當併發胎兒脊髓缺陷或其他異常的時候)等也會能升高,但肝硬化患者或病毒性肝炎若引起AFP升高,通常其指數會少於500 ng/mL。 值得注意的是AFP上升而偵測肝癌的敏感度也僅約60%。 因此,例行性的早期肝癌AFP篩檢,仍僅限於高危險群,並不適用一般民眾。而所謂「高危險」群指的是(1)一等或二等親中有肝癌患者 、(2)慢性B或C型肝炎者 、(3)B型肝炎帶原者 、(4)本身有肝硬化的情形。以上這些均是肝癌高危險群,應定期做AFP及肝臟超音波檢查。在影像檢查發現肝臟腫瘤且合併危險因子的情況下,若病患不適合或拒絕肝腫瘤切片,則AFP指數高於500 ng/mL以上也可間接診斷為肝癌。除此之外,AFP也可作為日後肝癌治療成效的評估依據及檢測是否復發的輔助證據。 (下期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