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的疼痛該不該忍耐? |
常在門診聽到癌友說:「醫師你不要開嗎啡給我吃了,吃嗎啡會上癮的,我忍一下就好!」其實隨著癌症病程的進展,疼痛是最普遍出現的症狀之一,約占末期癌症病人的70至90%。世界衛生組織(WHO)自1980年代開始,大力倡導癌症疼痛的治療,並公佈止痛三階段用藥指引。而台灣在2000年由國科會補助的民眾調查中顯示,大多數人認為止痛藥會成癮、會惡化病情、痛的時候才需要吃藥等迷思。迄今,於臨床上仍見民眾,甚至是專業人員存有這些誤解。
▲癌症病人對疼痛「知」的權利
▲癌症病人對癌症疼痛「說」的義務疼痛是主觀的感受,因此除了影像學、理學檢查之外,病人的主訴是最好的評估依據,此外,複雜的癌症疼痛其控制方法絕非僅有一種或單一的治療模式,有時需適時配合非藥物的身心靈調適。若病人或家屬能清楚完整描述以下6點疼痛的狀況,將利於醫師判斷用藥,評估療效,以達到更好的疼痛控制。
▲癌症病人與疼痛「共存」的治療原則癌症疼痛的治療方式不少,有侵入性的神經阻斷法、放射線治療或是藥物治療法。目前最常用的是藥物治療法,且多依循世界衛生組織的準則,好的止痛藥使用有以下3點原則:
止痛藥物又分為四大類,「非鴉片類止痛藥」、「弱效鴉片類止痛藥」、「強效鴉片類止痛藥」及「輔助用藥」,而鴉片類止痛藥是運用最廣泛的止痛藥;臨床研究顯示,鴉片類藥物治療癌症病人其成癮性是微乎其微的。一般民眾最害怕的嗎啡,是嚴重疼痛的主要用藥,依原則使用下,它具有高度安全性且不會成癮,而最大的副作用是便秘。初期使用有些人會有暈眩及噁心感,但短期內即會恢復。 癌症疼痛的放射線治療係以減少腫瘤的體積或抑制腫瘤的生長進而保存神經的功能、減少內臟的壓迫阻塞或腫瘤的分泌物而達到緩解疼痛的目的,其中最常使用的就是骨頭轉移疼痛的緩解。並且是以最少次的治療次數,顧及正常組織的功能及修復能力,達到疼痛緩解的最高為目標。 根據研究指出,在所有疼痛類型中,突發性癌症疼痛是最困擾病人和醫護人員,因為疼痛發生起始突然且劇烈,多半難以預期,不定時在活動或是睡覺時發生,嚴重影響病人日常生活作息,也無法好好繼續接受治療,更會讓病人產生焦躁不安及害怕的情緒。雖然出院時,醫師會準備嗎啡口服藥物讓病人因應突發性癌症疼痛使用,但此藥物約需30至40分鐘才能抑制疼痛,並且不方便使用於無法口服吃藥的病人。因此,對於突發性癌症疼痛的用藥,應以使用速效、代謝快、方便使用為原則,使病人能在突發性癌症疼痛時能立刻得到緩解。國外早已有多種專用於此類疼痛的藥物,台灣也已在去年(2014年)引進第一個治療突發性癌症疼痛的藥品,此為口頰溶片的特殊劑型,可以直接貼在口頰內壁,約9分鐘即能產生止痛的藥效,且在15至30分鐘內全部藥片完全在口腔溶解,可使癌症病人於發生突發性癌症疼痛時使用之方便性與有效性。
▲癌症病人有「免於」疼痛的權利「疼痛」為繼體溫、脈搏、呼吸、血壓之後的第五個生命徵象,由此可見癌症疼痛對病人來說有很大的影響,當疼痛不能被緩解時,將會出現焦慮、害怕,甚至有輕生的念頭。根據資料統計,適當的治療可使90%的癌症疼痛病人獲得有效的疼痛控制。近年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已引進數種癌症止痛藥品,供癌症病人使用,並有許多民間醫療團體舉辦專業人員教育訓練及癌友衛教,幫助醫護人員與癌友建立溝通的橋樑,做好疼痛評估、訂定減輕疼痛目標、給予適當藥物治療,以避免耽誤真正的疼痛病因。同時應倡導「免於疼痛是基本人權,病人有不痛的權利」,在追求疾病治療效果的同時,也達到無痛且良好的生活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