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做公益,化小愛為大愛 |
在台東賣菜的陳樹菊阿嬤,善行義舉常受國人敬重,去年她再把自己身後保險金1500萬指定捐給兩家醫院濟弱扶傾。很巧地就在去年差不多的時間,台灣癌症基金會收到保險公司通知要領取保險金,原來一癌友陳女士抗癌多年後離開人世,生前幫自己投保的一份壽險,因為沒有子女,且他感念基金會過去對癌友的關懷和陪伴,於是將保險金受益人指名為台灣癌症基金會。但保險金為什麼可以做公益?並要怎麼實現捐贈公益的心願呢? 國外將身後財產捐出做公益的風氣一直很盛,像股神巴菲特、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等公開宣布身後將財產捐做公益,而保險金捐公益,則是一般普通人家就能做的善行。會想要將保險金捐公益,主要是覺得家人生活已衣食無缺,或社會上有更多人比家人更需要這些錢,把保險金交給公益團體,既能有效使用,又可讓自己的小愛變大愛。國內近年愛心公益的風氣正盛,像陳樹菊阿嬤就是一個例子,親身拋磚引玉,告訴大家多了保險金這類工具做善事。 保險金是什麼呢?保險有很多種類,像醫療保險、失能保險,理賠獲得的保險金是專屬於被保險人。但壽險、意外險、年金保險,當被保險人病故或意外身故,會理賠身故保險金,這時候,誰可以領到這筆錢呢?如果事前有先跟保險公司講好誰領這筆錢,並寫在保單裡,這個人就是保險金受益人,只有他能受領。 受益人可以只寫一人,也可以是好幾個人;可以寫自己最親近、最想照顧的家人,也可以寫給公益團體。寫受益人時還可以填寫優先順位,同一個順位寫很多人時,要記得寫分配比例,沒寫到比例,保險公司會用均分的方式給付。 捐款做公益,金額不分大小,保險金捐公益團體,也一樣沒有多或少之別,對公益團體而言,積沙成塔,涓滴成流,本於公益目的,忠實地運用每一筆善款,讓捐款人的愛得以綿延,人人的大愛都能成真。 想要效法陳樹菊阿嬤和陳女士的善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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