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醫療自主權
是否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決定權應該是歸給病人自己,由病人充分了解相關醫療資訊後才決定,無病人的決定為何,醫療團隊也都將盡力照護。
翁益強/署立南投醫院放射腫瘤科主任
當立法院修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三讀通過後,安寧緩和醫療的發展又往前跨了一步。只是身為安寧緩和醫療臨床工作一份子,除了持續與相關醫療人員溝通與辦理教育外,如何與社會大眾對話,讓民眾對安寧緩和醫療有正確認識,更是刻不容緩的事。在此謝謝臺灣癌症基金會讓我有機會說明安寧緩和醫療相關議題。
首先必須澄清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只是安寧緩和醫療中的一小部分,所謂安寧緩和醫療是一種醫療模式的選擇,希望此醫療模式能獲得專業的醫療照護與好的生活品質,並最終能善終。所以當病人在病情惡化且侵入性治療效果不彰時,則可以考慮選擇安寧緩和醫療,醫院會有一組安寧療護專業團隊來協助,並與原來醫療團隊一起幫助病人與家屬面對此醫療困境。
但是否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的決定權應該是歸給病人自己,由病人在充分了解相關醫療資訊後才決定,且不管病人如何決定所有醫療團隊都會盡力照護病人。通常是否選擇安寧緩和醫療與其選擇安寧緩和醫療的內容,是與病人當時對自己生命意義的看法與身處之生活社會環境有密切關係。因此每一位病人的醫療需求都不會一樣,即使是願意接受安寧緩和醫療之病人,對於選擇安寧緩和醫療內容也可能會有不同,例如:是否接受嗎啡?是否一定要輸血?是否要放鼻胃管?是否要打點滴?…等等都是可以選擇的;當然病人呼吸喘時是否要插管?也是安寧緩和醫療中一種醫療抉擇。只是插不插管與是否善終非等號,因為有些病人選擇插管是為了要器捐,完成病人器捐心願應該算是善終。
因此安寧緩和醫療並非一定不做心肺復甦術,最重要是在與病人之病情溝通,先同理病人醫療過程的辛苦與想法,與對未來的擔心,再了解選擇安寧緩和醫療之意願,並配合安寧療護專業團隊的症狀控制與舒適護理來提升醫療照護品質。進而與病人有親善關係後,協助病人面對威脅生命疾病之壓力處置與四道人生(註一)的完成。最後在適當時機了解病人臨終處置的選擇,包括臨終場所的選擇與是否選擇心肺復甦術等。以上內容正是新安寧療護運動中提倡的臨終醫療自主權概念,其終極目標是追求善終。
事實上不是生病之人才需要考慮安寧緩和醫療的醫療抉擇,因為任何人若不是生慢性重病,有時只是遭逢意外或一些急性病症都可能發生生命危險的情況,若無事先規劃與事前臨終醫療意願的表達,一旦在無意識下面對臨終醫療時,可能會受苦於無效醫療的折磨,較難獲得善終。
為了讓社會大眾更了解安寧緩和醫療之真諦,於是新安寧療護運動推出在健康時就可以主張臨終醫療自主權,其內容包括臨終前止痛藥如何使用、鼻胃管是否使用、是否插管(是否做心肺復甦術)、是否使用呼吸器、是否洗腎等等,並表達希望往生地點的選擇,與是否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可參考安寧照顧基金會預立醫療自主計劃指引)
從事安寧緩和醫療超過十五年,除了幫助上千癌症末期病人獲得善終之外,也讓自己能以同理心幫助正在接受癌症治療之病人能保握當下積極過日子,進而身體力行幫助自己親友,甚至讓自己越來越能接受死亡。於是近年來在癌友團體聚會時也常以學習安寧療護心得為題,讓癌友與家屬學習同理心的溝通、學習尊重病人醫療自主權、鼓勵追求人生意義、與為善終做準備等,而這些正是安寧緩和醫療帶給社會大眾最大的幫助。
註一:完成四道人生:道謝、道歉、道別、道愛,是追求善終之重要程序,安寧緩和醫療團隊會盡力協助末期病人與家屬完成
預立醫療自主計劃 1. 當我病重到無法表達時… 2. 如果我的疾病惡化,面對死亡已是無法避免… 3. 如果可能的話, 4. 當我病重無法表達時,我希望由誰在必要的時候,依照他對我的了解,並根據我的想法,為我做出最好的決定: 您仔細思考過這些問題之後,請再與家人溝通,唯有家人了解與支持接納您對醫療處置的意願及想法,未來您的自主意願才可能獲得保障。您還可以至安寧照顧基金會網站www.hospice.org.tw 閱讀更多「預立醫療自主計劃」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