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網癌細胞小心復發 乳癌早期治療患者應特別注意!
乳癌在台灣居女性好發癌症的第一名,但因為乳房位於體表,容易經由觸摸到硬塊而早期發現。一旦經病理切片及醫師診斷罹患乳癌,除了接受外科手術切除病灶外,是否須搭配其他輔助性治療,才能確保癌細胞能完全被消滅?
台大醫院乳房醫學中心郭文宏醫師表示,手術及放射線都屬於局部治療,但有些癌細胞或組織非常小,無法使用儀器偵察到,甚至還可能已經發生遠端轉移,以至於漏網的癌細胞潛藏在身體某個部位長達數年之久,造成未來癌症復發的可能。因此,為了徹底根除癌細胞,在不同的治療階段,除了施以全身性的化學治療外,針對荷爾蒙受體陽性或其他條件之患者,搭配使用荷爾蒙或標靶藥物等輔助性治療,才能確保有效消滅或控制身體每一個地方的癌細胞,以達到延長存活期的目的。
郭文宏醫師說明,化學治療與荷爾蒙治療雖然都屬於預防轉移或是轉移時的輔助性治療,但治療機制仍有不同。荷爾蒙治療則是利用阻斷雌激素對癌細胞的刺激,以抑制癌細胞的生長;相較於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對身體造成的毒害較小,藥物效力的時間也較長。
目前最新的荷爾蒙治療研究發現,以傳統泰莫西芬治療2至3年後,轉換使用新型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Aromatase inhibitors,簡稱AI),除可以降低因單獨使用泰莫西芬而產生抗藥性導致癌症復發的情形外,更避免子宮內膜增生、體重增加及血管血栓等副作用發生。臨床研究上,諾曼癌素(exemestane)等AI類藥物,已證實可以減少死亡率、延長無復發存活期、降低側乳癌及遠端轉移的發生率,甚至效果優於泰莫西芬。但患者仍需注意轉換AI類藥物後出現的骨鬆、關節疼痛等副作用。
泰莫西芬、芳香環酶抑制劑的接續使用,最適合國內停經期前後之乳癌患者,國內乳癌婦女的平均年齡比國外提早十年,多數患者檢出時仍有月經,雖然接受化學治療會導致提早停經,但卻可能只是假性停經。在接受荷爾蒙治療時,先服用二至三年泰莫西芬,等確定停經後,再改用AI藥物,這種換藥式的荷爾蒙治療,比較吻合國內乳癌婦女的需求;而兩種藥物接續使用,不但可以大幅降低抗藥性的機率,更可減少長期使用特定藥物引起副作用的風險。
新型荷爾蒙治療在健保給付的規定上,AI類的諾曼癌素藥物已自去年6月開始納入健保給付,須符合具有雌激素受體陽性的停經婦女,使用泰莫西芬至少兩年,但目前健保局因經費考量,所以只針對腋下淋巴結有轉移的高危險早期侵犯性乳癌之輔助治療作給付;對於腋下淋巴結沒有轉移的高危險早期侵犯性乳癌的病人,若家裡經濟許可,建議可考慮自費使用,以降低乳癌復發。新給付標準,除可為患者省下大筆費用支出,亦能提高患者積極治療意願,幫助乳癌病患重拾生命的光彩!
資料來源優活健康網: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0404&HN_Yr=0&HN_Mon=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