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共助關懷情-癌症病友福利資源
文/溫信學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博士、台北榮總社工師
當我們獲知親友或自己罹患癌症時刻,難免會出現焦慮、緊張、害怕或擔憂的感受,除了思考應該尋求何種醫療診治外,對於原有的生活步調多少會造成衝擊,本文將扼要介紹癌症病人可以獲得的各項福利資源,期望能夠幫助癌友在治療抗癌歷程中,獲得社會支持、眾人關懷,在愛與援助的旅程中,重獲健康人生。
一、政府福利資源
(一)重大傷病身分與補助
我國擁有全世界舉目稱羨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一但病友初次被醫師診斷罹患癌症時,應該主動向醫師要求,請其向中央健保局為病人申請辦理重大傷病身分,當審核通過後,癌症病人任何與病症相關的治療行為,在就醫期間,都可以獲得免除部分負擔的權益。同時,如果病友因為經濟因素考量,也可以主動向醫師表明,希望在住院期間入住健保病床,多數醫院健保病床為2-4人同住,一旦入住健保病床就不需要再支付任何的病床差額費用,以上均可以為癌症病友減少相當的醫療費用支出。
(二)中低收入戶身分與補助
有些癌友罹病後,因為生理病症無法工作,造成所得中斷甚至影響家庭收入,生活陷入貧困狀態。此時癌友或家屬可以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申請,通過審查者,主要可以獲得以下的福利補助。第一、每月健保費用補助(補助額從100%-50%不等);第二、醫療費用補助,凡癌友於住院或治療期間所衍生的醫療費用,均可以已向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申請補助(補助額最高可達100%);第三、看護補助,對於罹癌導致生活無法自理者,需要專人照顧,又沒有親友可以提供援助者,一旦取得醫師開立須專人照顧證明,即可以聘僱具合格證照的照顧服務員(俗稱的看護)在院照護,聘僱全日24小時者照顧者,最高可獲得每日1500元補助,聘僱12小時者,最高可以獲得750元補助。我國自民國69年就制訂社會救助法,且於100年7月1日起,大幅放寬申請資格,經濟弱勢癌友應積極主動向政府申請此項補助資格。
(三)縣市政府急難救助
對於特殊境遇家庭(例如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失依家庭、受暴家庭或原住民家庭)又罹患癌症之病友,如果有短時間的經濟困難,也可以主動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公所,申請急難補助。例如政府自97年即實施的「馬上關懷服務」,一旦陳述貧困事實,社工人員會即時性做出評估,審查通過者並多半會在1-2週內就快速核撥急難救助金,有需求者可以電撥1995向內政部社會司洽詢。
(四)教育部學產基金
教育部針對就學兒童(從幼稚園到大學)之家長,如果罹患重大傷病(如癌症),在取得健保局的核可通知證明後,得主動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的關懷補助。其申辦資格為家庭年所得在壹百萬元以下、家庭資產在壹仟萬元以下者,由子女向其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向教育部申辦,通過審查者可獲得二萬元關懷金,如癌友為主要家庭工作人口又無法工作,家庭陷入貧困,簡短陳述事實,可以再增獲壹萬元補助金。每個家庭只能由一位就學子女提出申請,這屬於一次性補助,癌友如有需要可以主動向醫院社工師尋求協助辦理。
二、民間福利資源
(一)各類癌症防治宣導服務團體
癌症已經連續二十九年為十大死因首位,社會大眾對於癌症防治與罹癌患者的關懷日益豐沛,許多的民間團體都有提供各類型的服務。以財團法人台灣癌症基金會為例,本會在北南各設立癌友關懷教育中心,提供癌友專業的護理及營養諮詢、生活關懷、衛教講座、身心靈康復課程、病友自助團體、康復輔助品,以及就業協助、子女關懷服務等。
(二)醫院「癌症資源單一窗口」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自98年起開始推動在各醫院設置癌症諮詢服務工作,目前全台灣所有醫學中心、部分地區醫院,共計52所醫院均設立了癌症資源單一窗口,聘任專任社工師或護理師擔任諮詢服務工作,提供癌症病友及家屬各類需求的服務,包括物資轉借、營養諮詢資訊、心靈關懷輔導等,癌友可以主動至醫院尋求協助。
(三)宗教慈善福利團體
台灣是個充滿愛與關懷的社會,許多宗教型團體,都提供各類的關懷性服務,包括經濟救助、居家關懷、食物補助、送餐服務等,有需求的癌友可以主動向這類團體洽詢。
罹患癌症絕對不會是世界末日,社會力量的關懷與協助,處處充斥在台灣各個角落,然而對癌友及家屬來說,最大的困難是資訊的取得,前述的各項福利與申請資格,繁瑣不一,為了讓病友可以獲得更為便利的服務與協助。筆者建議癌友及親友,可以主動在醫院就醫期間,向該院的社工師洽詢,社工專業就是一項「專業的助人活動」,資訊的搜集與資源連結是核心的專業能力,絕對可以為有需求病友提供適切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