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護力-千里情牽照護情
溫信學博士 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常務監事
台北榮民總醫院社工師
「妹妹,來幫媽媽把爸爸扶起來,爸爸要下床上廁所。媽,爸爸好重抬不動。」
「小冬,學校沒課記得到醫院照顧媽媽,幫忙倒尿袋。……老公,不要叫小冬,好好讀書就好,不要來醫院。請個看護幫忙就好。……請看護,那要花多少錢,我們請得起嗎?」
「醫生說,要不要考慮請個外籍看護照顧,減輕家人照顧負擔。」
一、照護啟航、評估需求
「什麼時候該請看護?」罹癌病人在開始住院治療後,大多會需要他人照料,家人幾乎都是主要照顧者。然而,有時受限於家人需要工作、時間無法配合,或是家中尚有需照顧者,人力不足、能力有限,必須聘用看護人員協助。怎樣才能找到適合人選,對病人有益、讓家人心安,有些建議提供大家參考。
- 要確認病人需求及其自我照護能力。大部份病人都不希望麻煩他人,不好意思開口請人幫助,然而當旁人發現病人在做一些動作或行為有明顯困難,例如難以自己吃飯、起床起身上廁所時,這是初期自我照護能力不足徵兆。
家人可以一同討論請他人照顧這件事情,過程中,徵得病人同意是非常重要的,要尊重他的感受,畢竟接受一個原本不熟識的人,提供各種照護服務,難免會有些不適或尷尬,在充分溝通、周全評估下,聘用專人才能貼近病人需求與期待。 - 該如何聘請適當照護者。看護人員可以區分本國籍看護與外籍看護。前者在語言溝通上較無障礙,甚至可以找到懂客語或台語的看護人員,在醫院服務的看護人員不少可提供二十四小時照護,但本國籍居家看護則很少願意提供全日照護,且費用高昂。
因此,對有長期照護需求者,聘請外籍看護就成為主要選項。外籍看護在語言溝通能力相較為弱,但長期照護費用則比較低廉。無論本國籍或外籍看護,除經濟因素考量外,更重要是如何建立彼此互信的專業照顧關係。
目前政府規定,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之被看護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A類:雇主應協同被看護者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指定之「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評估醫院」進行專業評估,經指定醫院所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醫療團隊認定須二十四小時照顧者。
- B類:受看護人領有社政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且須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者
二、適才適任、聘請專人
照顧工作不容易,需要認真、細緻、耐心與有學習能力、願意溝通的人才能勝任。
醫院內的本國籍看護人員,照顧經驗相對豐富,短期住院的照料他們可以提供不少協助。而有長期照護需求者,外籍看護日漸成為多數家庭的第一選擇。
外籍看護多半年輕,但也有不少已成家有子。這些來自他鄉異國的外籍看護,拋家捨子來到臺灣,往往帶著一種親情投射心情,認真細緻照顧罹癌病人。
曾經在病床旁看到一位來自印尼的看護,一口一口哄哄騙騙的餵食一位癌末老奶奶,為了怕奶奶皮膚乾燥,貼心以乳液塗抹肢體皮膚,為了怕感染,每回更換尿布後,總是來回三次擦拭乾淨才再度包覆。我肯定她的認真,她說:「她就是我奶奶啊!」但是奶奶真正的孫女卻因為聞到異味走出病房,在外滑著手機,留下一句「好了叫我!」剎時真不知誰才是真正的家人。
身為雇主、病人,請好好善待這些外籍看護,友善的居家照護環境,適時的噓寒問暖,總會讓這些看護朋友感到絲絲暖流。而當病人住院期間,看護人員所處的環境當然也受侷限,記得與她們約定明確休息時光,讓她們可以喘息、打打電話,好好吃頓飯,相信她們會用負責認真態度來做好照顧工作。
此外,很重要的是,請盡力協助外籍看護適應僱用者家庭與病人的生活習慣。遠渡重洋來到台灣擔任照護工作,要學、要適應之處甚多,身為病人與家屬面對他們應建立幾個正確觀念,以形成信任照顧關係。
首先、幫助她學好中文,寫好常用辭彙,標上發音,以利溝通。例如量體溫、不要把「給他餵藥」變成「給他胃藥」,那就誤會大了。在指導她的過程別忘了給點鼓勵,她會說得更好,學得更快。
再者,住院期間有時看護人員會成為「傳話者」,醫護人員會因家屬不在,請看護傳達某些事情,外籍看護一見到醫師、護士說話難免會緊張,倘若遇到快言快語或寡言少語者,一時記不住交待內容,常會引發困擾。
建議家屬準備一本留言簿給外籍看護,告訴她們可以商請醫護人員把要傳達的事情寫下來,這樣會增進溝通的正確性。
三、營造友善照護關係
「適當關心,以維護看護人員身心健康狀態。」照顧病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體貼的心、細膩動作、反應敏捷,更需要充沛體能,勞神費力確實辛苦。
人非機器,對於擔任二十四小時照護工作,得有適當休息睡眠才能做好,然而多數看護人員並無法獲得這樣的條件,疲憊、疲態是她們的妝扮,肢體痠痛、氣力耗盡藏在衣裳之內。一旦專注力下降,多少會影響照顧品質,倘若您僱用了看護,建議與她們約定好休息時間,彼此有合理期待,又能兼顧人性需求,才能塑造最佳照護情境,並適時表達對看護人員照護知能的肯定與感謝。
同時,一定要把「需求與期待說清楚」。病人住院期間,聘請看護目的很單純,就是希望看護能夠把病人照顧好。問題是「照顧好」這個期待,倘若沒有雙方充分溝通,確認照護方式與關係,很容易在照護期間衍生一些不必要誤會或爭議,以下幾點提供參考:
- 「看護是專業人員,所以什麼都會。」事實上不一定喔!臨床上,看護的能力和其經驗、態度有很大關係,從最基本的翻身、拍背、更換尿袋或協助更換尿布等,細心看護人員會先與病人溝通、說明,讓他有所準備,施力的位置與動作要能緩、柔、穩;經驗不足者,卻反容易讓病人感到不適或疼痛。所以聘請看護,不是出錢,就把照護工作完全委託,必須將病人的需求清楚告知,並且確認看護能力,最好是當面看看他的照護方式、說話口吻,以營造確實安全的照護品質。
- 「反正交給看護就對了,我們出錢她負責照顧。」建議千萬別這麼想!病人和家屬仍然要為自己的身體狀態、需求與行為負責任。對癌友來說,如果每天都可以有家人親友問候,心理總是會有支持力量,家屬千萬不要因為聘請了看護人員,就忘掉了關懷問候,可以的話還是要多多參與照護。
無論短期或長期、本國或外籍看護人員,他們都致力為病友提供專業照護。有需求的癌友或家庭,請以接納、尊重、明確溝通與適時關懷,讓他們能在友善環境中,做好照護工作。
給病友的話:
當因病需要他人協助照顧時,一定要清清楚楚把你的需求、期待和問題說明白,什麼方式你會感到舒適,什麼狀況會讓你不舒服,務必讓照顧你的人能明確了解。良好溝通、真摯傳達感受,會讓看護人員扮演最佳照護角色。
給家屬的話:
看護人員是幫手、是一同扶持癌友的人,給他們能量、給他們方向,他們會做得更圓滿。別忘了,在妳可以做得到的時候,或許可以和他們一起來照護自己的家人,善待看護人員也就是善待自己的家人。
給親友的話:
如果你探視病友,別忘了對在旁照顧的看護說幾句話:「你好,謝謝你照顧我最好的朋友、同事、同學」,幾句溫馨、體貼話語,不只是對看護人員的問候、鼓勵,更為病人鋪陳享有妥適照護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