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髓護計畫 多發性骨髓瘤 就醫交通補助


 

多發性骨髓瘤為源自骨髓漿細胞的血液惡性腫瘤,近年來發生人數逐年增加,然在於近年來多發性骨髓瘤的診斷與治療進步快速,治療效果越來越理想,病患如能遵守醫囑好好配合治療計畫,不僅存活率能大幅延長,還可以幫助病患減輕症狀及改善生活品質。

為使病患積極接受治療,台灣癌症基金會特辦理「多發性骨髓瘤病友交通補助專案」,提供經濟弱勢病友之交通補助,以協助病患積極完成療程,提升治療成效。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收案件數:共計70件。(審查以收件順序為主,額滿為止)

申請資格:

一、自計劃開始起之2016年新診斷或復發之多發性骨髓瘤病患。

二、符合政府評估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或領取清寒證明之病患。

三、因多發性骨髓瘤藥物治療之高頻率回診需求,每月最少需4次回診之病患。

四、因治療計畫變更,經由就診醫院之專業人員或本會個管師評估後,不再需要高頻率回診之病患,將停止本補助計畫,如恢復治療計劃者,於計劃申請期限內,可再重新提出申請(限一次)。

補助方式:

一、每回申請上限補助16次回診(來回共計32張),此後還需持續高頻率治療之病患,可再重新提出一回申請,每人限申請2回,最高補助32次回診(來回共計64張),但仍須視收案件數與順序決定是否通過補助申請。

二、每月寄送「台灣大車隊」4次回診乘車補助劵(來回共計8張),本會將先行估算病友住家到醫院之交通補助費用,病友乘車時將採以跳表計費,並依不同持有證明予以全額或部分補助。

  1. 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依實際程車費用予以全額補助。
  2. 領取村里長核發「清寒證明」:單次來回交通補助額度最高上限為1,000元整。如跳表金額超出補助券金額時,請病友必須自行補上差額;若未超出者,則不予退費。

三、每月完成回診後,以掛號寄回該月份4次(共計8張)交通補助乘車券。由專案人員進行交通補助之核對及寄發下月乘車券。

申請流程:

一、請備齊附件資料

  1. 多發性骨髓瘤病友交通補助計畫申請表(下方附件下載)
  2. 申請人身份證(正反)影本
  3. 醫院之正本診斷證明書(限6個月內,需註明多發性骨髓瘤之診斷內容)
  4.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影本或清寒證明文件

二、請依下列指示寄送本計劃之申請資料,並以信封袋密封後,限以郵局掛號寄至:
       台灣癌症基金會「髓護計劃-交通補助專案小組」 收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150號9樓之1)

注意事項:

一、病友回診乘車時,請務必攜帶並使用乘車券,乘車券規格為三聯式,下車時,請將第一、二聯(白、黃色)交予司機,第三聯(粉紅色)由病友留存。並於每月完成回診後,以掛號寄回該月份4次(共計8張)交通補助乘車券。

二、專案小組收到資料後,將由專人與申請人聯絡。

三、本補助計畫因名額有限,符合補助資格者,則以到件先後順序為主,額滿為止。(專案小組將依郵戳日期或最後補件日為申請順序排序,為免影響權益,請於寄出前確認資料完整。)

四、已寄發之乘車券,若因保管不當造成毀損、遺失等情形,本會恕無法再次補發,請病友務必妥善保管。

五、回診前請先預約叫車,住家地點為偏遠地區之病友,請於前一天電話預約車輛,叫車專線請參閱乘車券內容。

六、乘車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人員受傷時,將由車隊與司機負起相關法律責任及賠償。

七、如有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並將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諮詢專線:(07)311-9137 分機208何小姐